销售费用率年年超60% 主营药被限价 募投产能消化存疑
6月13日,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赛康)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记者通过对招股书的梳理,发现公司存在学术推广销售费占比过高、主营药品遭最高零售价下调等问题。
■关于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率年年超60%
本次奥赛康计划发行7000万股,拟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消化类、抗肿瘤类及其他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招股书披露,2009年至2011年,奥赛康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1.09%、90.44%和90.99%,保持在极高的水平;但同期的销售费用分别为4.02亿、5.25亿、8.1亿,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
67.66%、64.62%、62.22%。
招股书显示,奥赛康采用学术推广和代理两种销售模式,其中学术推广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主要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办事处组织学术推广会议或研讨。
在招股书与已上市制药企业的比较中,唯一销售费用率超过50%的是佐力药业,但佐力药业最主要的品种乌灵胶囊为通过医院渠道销售的OTC药,是独家品种、一类新药,市场完全需要自己培育,且OTC药可以通过大众媒体进行宣传。而奥赛康品种均为成熟的处方药,销售费用率不应高于佐力药业。
公司解释疑似自相矛盾
公司对于销售费用率高于已上市制药企业给出的解释是,可比公司上市后营销网络建设多已相对成熟,推广费用率相对较低,而公司部分产品处于成长期,要保持在营销方面的投入以扩大市场占有率。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在招股书中,奥赛康一方面承认已上市公司营销网络成熟,公司需要加大投入提高营销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却在强调营销队伍和营销网络优势,称公司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除西藏、港澳台外全部省份及其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重点城市,在全国拥有800余家经销商,产品在全国超过3000家县级以上医院均有销售。
宣传费用每月都超千万
招股书透露,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知名度,同时配合学术推广活动,使相关学术活动更具影响力,公司加大了在专业医学期刊及其他媒体进行学术交流等的投入,从而使相应的业务宣传费支出增长较快。公司2011年业务宣传费用高达1.31亿元,平均每月1100万元。
奥赛康品种均为成熟的处方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招股书对公司业务宣传费用的用途描述为“在专业医学期刊及其他媒体进行学术交流等的投入”。然而,在专业期刊正常每期广告费用几千到数万元不等的情况下,公司广告投放的期刊数可谓惊人,费用的流向和宣传投放情况让人生疑。
与之相对应的是,作为一家国家核准的高新技术类制药企业,2009年-2011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435万元、3253万元、760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4.09%、4.00%、5.84%,远低于业务宣传费用。
■关于经营风险
主营药遭限价盈利堪忧
除上述问题,奥赛康还面临国家限价风险。200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对药品实行了多次降价,最近的一次消化类药品最高零售价下调发生在今年3月27日。这次最高零售价下调涉及奥赛康药业的4个产品,奥西康(40mg)、奥西康(20mg)、奥维加最高零售价分别从调整前的94.9元、55.8元、127元到调整后的70.5元、41.5元、107元,下降幅度分别达25.7%、25.6%、15.8%。
作为公司最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奥西康占主营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68.40%、66.96%、52.74%,毛利润占比为70.54%、69.19%、53.90%。随着国家发改委对药价的控制,未来限价的情况不可估计,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存疑。
产能扩3倍能否消化存疑
在国家整体医药限价的情况下,奥赛康却加足马力扩充产能。招股书显示,奥赛康此次募资投向于二期产能扩建项目、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共计7.9亿元。项目完全建成后,奥赛康药业的普药年实际生产能力将从4000万支提升至6000万支,主要用于生产注射兰索拉唑(奥维加)等消化类品;抗肿瘤药年实际产能将从400万支提升至1600万支,主要用于生产目前公司的抗肿瘤药品和未来研发投入的新药产品。
而奥维加正是被发改委下调最高零售价的药品之一。该募投项目中,普药年实际生产能力将从4000万支提升至6000万支的经济效益应该大打折扣。同时值得关注的是,二期产能扩建项目达产后,直接将奥赛康药业抗肿瘤药的年实际产能从400万支提升至1600万支,产能扩增3倍。招股书显示,2010年、2011年,抗肿瘤药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1.69%、98%,并未饱和。另外,奥赛康称,公司是全国抗肿瘤药品种最多的公司之一,公司主要抗肿瘤类药品注射用奈达铂2008年以来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注射用奥沙利铂报告期内市场占有率全国第四,如此高的市场占有率,3倍的产能扩张,市场是否能消化尚存疑问。
■关于披露不详
60个药品文号来自转让
招股书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扬州奥赛康设立于2000年12月6日,于2009年12月29日注销。扬州奥赛康原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目前奥赛康拥有78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60个药品批准文号系通过补充注册程序,生产企业由扬州奥赛康调整为奥赛康,奥赛康目前销售量最大的5种产品中,药品批号除奥维加外均系从扬州奥赛康转让而来。
药品批准文号通过补充注册程序调整生产企业,何为补充注册程序?此次调整是否就是公司向扬州奥赛康购买药品批号的关联交易?如果涉及关联交易,那么此关联交易中对交易标的的定价是否经过评估属于程序性问题,而且公司目前销售量最大的5种产品中,除奥维加外均系从扬州奥赛康转让而来,年销售收入达8.8个亿。交易价格是多少?招股书中对此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解释。
“奥正南”商标处理存疑
针对奥赛康最重要的5种产品中的奥正南(注射用奥沙利铂),记者在商标网查询“奥正南”商标,申请日期为2002年7月5日,而奥赛康公司设立日期为2003年1月,很明显,最初申请商标注册的并非奥赛康。“奥正南”商标从何处以何种方式引入,招股书对此并未进行说明。
招股书前文又提到,对于奥赛康目前销售量最大的5种产品中,除奥维加外均系从扬州奥赛康转让而来。由此可以推断,扬州奥赛康是该商标的注册者和使用者。公司是将商标和产品批号同时从扬州奥赛康承接来的。但招股书对这些情况并未进行说明,而只是简略介绍了扬州奥赛康截止注销公司时的商标处理。